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同安区原发发采石场生态治理工程被建筑废土填埋案件的违法当事人余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30日内恢复设施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按顶格罚款处罚3万元。目前,余某已缴清罚款,修复被损毁的设施,并对现场进行复绿工作。
据悉,今年初,厦门局同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同安区原发发采石场发生生态治理工程被破坏的问题,余某存在损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的行为。
接到举报后,厦门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立即会同厦门局地质矿产处以及同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指导同安第二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山体勘查、资料调阅、情况询问等工作,同时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进行鉴定,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等级评估,确认危害程度,并收集余某违法的相关证据。同安区政府组织多部门会商后,对余某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 颜 妍 郑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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