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九条措施,全力助推用地、用海项目报批。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支撑。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的城镇开发边界成果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均可作为项目用地选址的规划依据。
——精准配置新增用地指标。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通过增存挂钩获得更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一般项目用地报批需求。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基本要求和时间节点,立足自身统筹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对于部分2023年度拟单独立项的开发、复垦项目,确保后期列入当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内,并尽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当地村级规划内。
——用地报批提速增效。加快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可同步开展现状调查、风险评估等;用地报批材料齐全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后尽快完成组卷上报;用地获批后,要加快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和供地,促进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全力加强用海、用矿项目保障。对于省级下放审查权限的项目用海,审查期间不再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对属于市级审查、审核的项目用海,用海公示委托沿海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各县(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建筑石料矿山(含机制砂)等矿种的矿业权投放。
——加大集约用地政策扶持。对于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和安全要求、不改变土地用途的优质企业,在按规定程序组织研究论证后,支持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鼓励“先租后让”方式供地,先行采取租赁方式,竣工后连续3年达到园区管委会税收等考核要求的,转为协议出让;对于新建工业项目,在土地出让时明确每块建设用地的投资规模、建设期限、税收指标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标准,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加快推进市政项目落地。进一步研究推动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简化审批落实举措,扩大无需或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范围,加快推动相关市政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对于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和保护区等红线的市政项目,提前介入指导做好相关项目前期优化选址、设计审批工作,推行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模拟审查、审批”。
——强化项目提速审批服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会商会审,对项目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所需的审批条件和程序进行指引;针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主体相对明确的建设项目,实行“模拟审批”,向建设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前期指导和咨询,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
——建立“开门稳”服务专班。成立要素保障领导组,建立规划、组件、审批3个服务工作专班,提前介入指导,推进项目组件报批审批速度;定期开展全市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现场办公巡回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印制并发放要素保障服务手册,宣讲要素保障政策,提高项目要素保障的整体服务工作水平。
■ 苏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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