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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2024-10-18 11:03:39

本报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土地、矿产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以及线索发现、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统一法律适用等工作衔接机制,形成有效合力,不断提升土地、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质效。

    《办法》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涉土地、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的移送条件、操作流程、移送时限、移送平台和文书规范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对公安机关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刑案件履行依法接收、审查、立案和侦办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细化了公安机关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告知、补正材料、退回移送和具体时限等要求。通过明确划分部门职责,规范移送流程,形成土地、矿产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完成对违法用地、用矿犯罪行为的闭环管理。

    《办法》明确,两部门应建立协作配合制度,在履职过程中,可以商请对方提供技术协助,或者根据需要获取相关证据材料;符合条件时,可以启动跨行政区域的联动或者配合行动;经协商有必要的,可以启动联动办案机制,重大疑难案件省级可以联合挂牌督办;建立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发布沟通协作机制;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培训、联合调研;充分配合开展普法宣传,做好公开通报工作。

据了解,《办法》出台前,我省已向社会公开通报一批违法占用耕地涉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办法》出台后,我省将加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深度合作,坚决遏制、严肃查处各类涉土地、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周凌珊 周海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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