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全县7处烈士纪念设施集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至此,长汀县全面完成县级以上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提前完成自然资源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下达的任务。
据介绍,长汀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散落在多个乡(镇),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因时间久远、无用地审批手续,不动产权属不清、相关办证资料不全,导致难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自2023年以来,长汀县先后办结长汀县烈士纪念园、长汀县烈士公墓、松毛岭烈士纪念园等3处不动产产权登记。
今年以来,长汀县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定期会商,并与民政部门及属地乡(镇)、村等密切配合,及时协调化解难点、堵点问题,合力推进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围绕土地权属,回归溯源不同历史背景和问题成因,积极对接所属乡(镇)和村委会等,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多方搜集核实用地材料,探索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路径。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权属公告到产权办理,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批量办理”“上门服务”等特色业务,简化供地审批手续,确保土地权属清晰、登记无差错。
目前,该县9个乡(镇)共10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已全部完成产权确权登记,实现“应登尽登、能登尽登”,为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
■ 陶敬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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