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南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平市低效工业用地分割转让管理办法(试行)》《南平市低效工业用地“工改工”改造管理办法(试行)》。两项政策自5月2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新政聚焦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明确了适用范围、处置路径和操作流程,在现有政策上实现突破,进一步放宽限制、精简审批,助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此次出台的两项土地新政,依托国家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契机,在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工改工’审批流程、多元开发模式、全流程监管上实现了多项突破,将大幅提升存量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和产业园区集约发展。”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南平市于2025年4月入选国家第二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依托试点机遇,当地编制了试点工作方案,统筹自然资源、工信、国资等部门及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开展全域摸排,梳理并上图入库低效工矿仓储、商服、村庄、居住、设施以及历史遗留建设用地共608宗,目前,已启动盘活项目128宗。
■ 廖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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