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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助力我省矿产资源监管

2015-03-05 09:20:54

本报讯 2月16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人员,对1月下旬无人机航摄龙岩东宫下高岭土矿区、永安启胜李坊重晶石矿区中发现的6处疑似超出矿区范围图斑进行外业核实。利用无人机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监管,是省国土资源厅新常态下转变管理机制,强化国土资源监管的一个实例。

1月26日至28日,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江敦岚带领矿管、地环、执法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对龙岩市、三明市开展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组织省测绘院启用无人机对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东宫下高岭土矿区、永安市启胜矿产有限公司李坊重晶石矿区采矿活动进行航摄,检查是否越界开采、是否按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实施。东宫下高岭土矿区面积1.1平方公里,李坊重晶石矿区面积4.6平方公里,航摄范围覆盖整个矿区。经内业解译并与批准的矿区范围套合比对,发现2个矿区各有3处图斑疑似超出矿区范围。这是省国土资源厅第二次利用无人机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监管。去年12月3日,该厅就已利用六旋翼低空遥控无人机,对福清市新厝镇漆林村玉成石料场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情况进行航摄检查。

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负责人表示,无人机可迅速到达需要监察的区域,获得准确的视频和高精度的图件,为快速发现矿山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不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及土地复垦等措施提供视频影像证据。相比其他监察手段,无人机分辨率高、反应速度快、机动性强,克服了动态巡查有盲区等问题,同时弥补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周期长的不足,做到早发现、及时查处,为国土资源监管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目前,我省已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立体监管模式。

据悉,省国土资源厅十分重视利用信息化、高科技手段加强国土资源监管工作,开展了国土资源移动执法,在全省启用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管理信息系统;出台了《福建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技术业务委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技术外包和购买服务,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监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本报记者 房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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