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责任考核“锁定”地质工作质量成果

2015-06-18 17:00:44

本报讯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日前向所属地勘单位下发了2015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与以往考核不同的是,该局加强考核地勘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并进一步突出了对地质主业的考核力度,地质工作考核分占总分的40%。

根据新的工作责任考核办法,该局对地质工作考核包括矿产地质(钻探工作)和广义地质(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灾害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地热地质以及有关专项地质工作),针对不同单位分别考核,但均突出工作质量和成效。矿产地质考核财政预算地质项目实物工作量、地质工作质量、地质工作成果和“走出去”指标,其中地质工作质量考核项目设计(或年度工作方案)审查优良率、执行三级质量体系、野外验收优良率、提交报告(或年度阶段性成果)优良率;地质工作成果考核提交大中型矿产地、综合研究取得成果、申请新立省内计划地质项目。广义地质工作考核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其中工作质量考核项目设计(年度工作方案)质量等级、野外质量验收(年度野外质量考核)等级、成果报告(年度阶段性成果总结)质量等级、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工作成效考核项目年度目标效益实现情况、年度工作成果创新情况、工作成果针对性和实用性。

该局的地质工作专项考核还明确了对地勘单位的矿产地质工作当年度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给予特别加分;对争取地方财政经费、为地方成功申报温泉之乡(城、都)、地质公园(矿山地质公园)等提供主要技术支撑、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发挥技术支撑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等方面成效突出的给予特别加分奖励。    张瑞利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