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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责令36个矿山限期整改

2016-07-08 09:14:09

本报讯 近日,大田县国土资源局全面完成2015年度矿山年检工作,实际检查矿山106个,其中合格矿山47个,不合格矿山8个,未按规定提交年检材料的矿山15个,责令36个矿山限期整改。

今年3月起,大田局成立矿山年检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矿山现场开展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是否超越批准的矿界、是否非法出租转让抵押、是否执行矿山交换图制度、是否有开发利用统计与开采储量管理台账、是否按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治理、是否依法缴费、是否设置采矿权标识牌、是否提交土地复垦方案等情况。

对年检不合格和未按规定提交年检材料的矿山,该局及时发文通报采矿权人,并函告县公安、工商、电力、安监、矿业管理局和生态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处理;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矿山,发文通报采矿权人,要求按时限整改到位。 陈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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