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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试点旱地改水田

2017-05-11 09:28:29

本报讯 421,连江县政府办公室发布《连江县“旱地改水田”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将基本符合“旱地改水田”条件的黄岐镇大建村一块约100亩的旱地,列入“旱地改水田”项目建设试点,项目业主为大建村委会;并明确该试点项目批复后,今后该县“旱地改水田”项目可参照《方案》执行。

《方案》明确,“旱地改水田”项目由所在乡镇政府申报,县国土资源局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开展可行性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初步核查,对基本符合“旱地改水田”的地块,县国土资源局可委托作业单位开展前期测量,“旱地改水田”工程设计方案经县国土局组织的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以及水利、农业专家进行审查通过后,由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作出项目设计和预算的审核意见,并报县政府批复。方案经批复后,县国土资源局依照省、市、县土地整治项目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指导督促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及项目业主组织实施,并在项目竣工后组织验收。

《方案》明确,“旱地改水田”项目补助资金为每亩3.5万元,资金由县财政列支,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分期分批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在乡镇政府专户。其中:项目工程预算投资每亩1.5万元,乡镇、村激励资金补助每亩2万元。项目验收通过后,由项目业主负责做好后期农田管护,乡镇政府负责监管督促;每年年终对后续管护情况和地力培育情况良好的项目,由所在乡镇政府申报,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后,给予补助耕作单位每亩500元管护费,连续补助5年。■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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