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仙游县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切实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等措施,以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给稳定。
仙游县要求,完善生猪产业用地政策,将种猪生产、规模化生猪养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国土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的上限,满足高于最低生猪出栏量的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
仙游县明确,简化生猪养殖用地用林审批手续,生猪养殖设施用地由养猪场(户)与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按规定备案;对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大型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及大型种猪场建设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对于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和全县现有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因环境治理或城镇建设等需要清退的,安排用地予以搬迁重建,保护核心种质资源和全县生猪产能。
■ 齐培松 张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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