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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落实地灾防治工作职责:

本报讯 42日,三明市政府办公室转发该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三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方案》强调,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城管、公路、铁路、教育、文旅、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方案》明确,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做好地灾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灾防治工作制度,加强地灾防治队伍建设,将地灾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治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灾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加强地灾防治知识的宣传,会同气象部门发布地灾预警信息,落实地灾防治值班制度,配合做好地灾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承担地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地灾应急救援,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协调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及生活救助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坝)的汛期安全监管,防止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尾矿库(坝)溃塌引发次生地灾。

《方案》还明确了气象、水文、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公路、铁路、城管、教育、文化旅游部门和各地开发区管委会地灾防治工作职责,并要求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灾防治工作。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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