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永春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二批)》公布,新增20种无需或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情形,通过优化管理手段与审批方式,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
永春县此次发布的豁免清单,覆盖民生服务、城市管理、产业配套等多个领域,将两类建设工程纳入“零审批”范围。其中,无需规划许可的项目包括可移动公用设施(如快递柜、垃圾分类设施)、既有建筑配套改造(如健身器材、停车位)、建筑物附属设备(如防盗窗、太阳能设施)、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9类;免于办理规划许可的项目则包含小区公共服务用房改造、工业项目配套设施(如电梯、门卫室)等11类,进一步扩大建设工程“免批”覆盖范围,让简易项目告别繁琐流程。
《清单》明确,豁免项目须遵守《民法典》及建筑结构、消防、环保等法规,征得土地权属人同意并保障利害关系人权益。若涉及新增建筑面积,建设单位动工前须向永春局备案,且新增面积不纳入产权登记;需其他部门审批的手续,由建设单位自行办理,确保“放管结合不缺位”。
“此次调整后,简易项目审批时限预计减少超60%,将进一步助力构建更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永春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放管服”改革要求动态更新清单,持续厘清审批边界、简化流程,为企业减负。
■ 郑亚铭 陈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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