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教育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厅印发《福建省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聚焦气候变化风险应对能力提升,加快构建“灾害点+风险区”双控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全省地灾防治工作。
《方案》对今年我省地灾总体趋势作出研判。其中,早春季(3—4月)地灾相对低发,主要防范西部局部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可能引发的地灾;雨季(5—6月)为“龙舟水”期,是突发性地灾的高发期,重点防范我省西北部、中西部和东南部局部,特别是极端强降雨事件可能引发的群发性地灾;夏季(7—9月)为台风影响期,重点防范东北部、中部和南部局部等受台风登陆影响区域连续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害;秋冬季(10—12月)地灾低发,需防范局地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可能引发的零星地灾。
《方案》要求:
要切实做好全年地灾防范应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地灾防治责任,完善联防联控协同机制,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及时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地灾风险隐患排查巡查,全覆盖开展地灾“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根据雨情汛情实际和预警等级,及时启动24小时应急值班,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和工作制度。强化预警响应措施,加强部门合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好直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及时启动相应响应措施,提前转移疏散受威胁的人员,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加强技术队伍预置,聚焦人口密集区等重点防范区域和“龙舟水”“七下八上”等关键时段加强专业技术队伍驻守指导,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要全力推动“灾害点+风险区”双控落地见效。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地灾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扎实推进重点区域精细调查,夯实调查评价防控基础,动态更新灾害点和风险区基础数据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职责分工和责任人清单,建立“属地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参与防灾”格局;要织牢群测群防“人防”网络,明确地灾点和风险区等关键部位的人员名单,做到“点有人盯、区有人巡、灾有人报、险有人查”;要提升监测预警“技防”水平,充分运用已建成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点,为及时转移避险提供精准指引。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会商研判,切实打通预警响应“最后一公里”。
要统筹做好“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在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基础上,立足本省地灾发育特点科学谋划部署“十五五”期间全省地灾防治工作。加强规划衔接联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地灾防治规划,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关,严把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关,督促本行业本领域落实好建设工程的地灾防治配套措施。科学确定地灾综合治理项目,按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入库管理,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发挥防灾实效。
■ 章巧灵 黄凯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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