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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严格土地登记发证标准

2015-05-21 15:26:26

本报讯 近日,龙海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的通知》,对于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协议出让底价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的、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等10种情况不予登记发证。

《通知》明确,对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登记发证,按照批准面积填写使用权面积,实际占用面积超过批准面积的,可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批准面积。

《通知》还就宗地划分、土地用途界定、土地出让年限时点计算、土地储备、土地抵押、土地登记审查、土地登记信息化建设、持证上岗、资料公开、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郑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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