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9日,明溪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明溪县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4月中旬至7月底,集中检查整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方案》规定,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违法开采煤矿的查处工作。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违法开采的煤矿要责令立即退回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开采的矿产品及违法所得,按照规定的罚款标准上限处以罚款。对拒不退回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吊销采矿许可证。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形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经信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发现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的,要及时移送国土资源部门查处。检查中发现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由县政府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人并监督整改到位;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供电部门要停止或限制供电、公安部门要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对3个月内发现2次以上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县政府将依法予以关闭。■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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