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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比一看”活动 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全省各地国土资源工作亮点纷呈

2016-08-04 15:26:15

今年来,莆田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和莆田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不断取得成效,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支撑和保障。

上半年,全市共获批36个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总面积7385亩。已完成验收补充耕地768.28亩,完成验收高标准基本农田8187.13亩。城市周边范围拟划入基本农田面积为7569.61亩,占初步任务的11.11%;仙游县城周边拟划入基本农田面积为3246亩,占初步任务的21.56%。完成对土地利用市场动态巡查系统中疑似闲置土地排查清理及信息录入工作,并对清理排查出来的26宗疑似闲置土地全部启动处置程序。出台《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的通知》,确保土地登记、房产登记平稳过渡到不动产统一登记;细化确定不动产登记事项145项;上半年已颁发不动产证书16133本,不动产证明14721份,同时,按照省国土厅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初稿的拟定工作。大力推进矿业权“三清两退一公开”,上半年追缴采矿权价款49.11万元,追缴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30万元,督促指导13个持证矿山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工作,督促2个未按计划完成复绿工作的“青山挂白”点以及2个新增废弃矿山“青山挂白”点开展治理工作。分门别类、分期实施地灾点消除及灾后重建工作,目前已实施地灾搬迁的232处地灾隐患点涉及威胁对象共1046户,已落实重建用地550户,动工建设472户,主体工程竣工408户,拆除旧房161户。上半年共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90余次,出动巡查人员280余人次,参与联合执法共拆除违法建筑123.6万平方米,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拆违目标任务的82.4%;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已立案查处510宗,非立案401宗,决定罚款620.98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25.94万平方米,决定拆除建筑物面积47.17万平方米,提出处分建议11人;已向省国土资源厅移动执法平台上报违法用地1647宗。将经营性项目外的所有项目闲置土地处置事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办理事项下放分局办理;对2011—2015年承接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随机抽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中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队伍依法立案查处外,其余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下半年,莆田局将进一步强化项目服务及保障机制,不断缩短报批周期,全力协助项目单位及时完成征地报批的准备工作,确保莆田差别化纤维及高端运动系列网生产项目、莆田健康医疗产业园、莆田市木兰大道支线工程、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纵三线仙游境内段工程等重点项目用地及时获批。同时,加强对规划管理政策的研究,认真指导各地依法、灵活使用有条件建设区和增划基本农田,充分发挥新一轮规划弹性空间。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城市周边范围4个区中心城区控制范围一般耕地的核实举证并报备省厅,同时结合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启动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开展2015年灾毁耕地和废弃园地的开发复垦工作,变更报部确认2505.75亩灾毁耕地;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和地灾隐患点消除的复垦工作,计划新增耕地面积3500亩;部署开展荒草地图斑调查工作,将坡度在25度以下的荒草地列入后备补充耕地开发范围,拓展补充耕地空间。积极部署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对规划调整、无法实施征地等原因造成的批而未征土地,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加快征地;对项目不落实等原因造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及时调整给新项目使用。加大闲置土地查处力度,及时跟踪督查新增闲置土地项目,对经营性闲置的项目进行认真调查,找出具体原因,研究处置方式,并对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切实提升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效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推广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建立出让金、交地、公示牌、开工、竣工等五项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人,确保及时、准确地录入土地供应和供后动态巡查数据,建立国土部门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对批后征地、征后供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的全程监管,确保监管到位。做好台风季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地灾值班、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制度。加强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切实提高干群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快地灾点工程治理、降险处理和地灾搬迁重建工作,引导地灾搬迁结合土地复垦、精准扶贫实施,确保2017年第一季度全部消除地灾安全隐患。开展“两违”清理整治,保持打击“两违”高压态势,优化拆后土地利用,完善农村建房审批。组织开展2—3场全市范围内的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宣传活动,强化村一级干部对矿山管理的责任。继续全面推广省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系统,加强各县区巡查力度,确保巡查覆盖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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